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(财库[2011]181号)、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、《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》(财库〔2006〕90号)、《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41号)、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财库〔2004〕185号)。JavaWeb应用开发1+X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2021年11月29日 15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PZSG2111052
项目名称:JavaWeb应用开发1+X
预算金额:31.9600000 万元(人民币)
最高限价(如有):31.9600000 万元(人民币)
采购需求:
合同履行期限: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
本项目( 不接受 )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(财库[2011]181号)、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、《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》(财库〔2006〕90号)、《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41号)、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财库〔2004〕185号)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 包1 (1)明细: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(若有) 描述:1、(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,若有,应在此处填写); 2、(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“(一)-(四)”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,如: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、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(强制类)等,若有,应在此处填写)。 ※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“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”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,不在此处填写。 ※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。 (2)明细: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(若有) 描述:1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“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”的,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。 2、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:内容完整、清晰、整洁,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。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时间: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1月28日,每天上午8:00至14:00,下午12:00至21:0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
方式:上门报名或邮寄
售价:¥100.0 元,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1年11月29日 15点00分(北京时间)
开标时间:2021年11月29日 15点0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七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
地址: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
联系方式:黄先生,13860915310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
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
联系方式:小陈,05942631836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小陈
电话:05942631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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